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防疫提示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0-12-11浏览次数:14

各位考生: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20201226日至28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如下提醒:

一、考前

1.考生须在1212日前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上完成本人“随申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请注册,同时下载打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场一张,详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均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3.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

考前14天内如有离沪,需提交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二、考试

5.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6.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

7.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经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点。

8. 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三、考后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1.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考生需关注考点的有关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