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学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深化改革和开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为工作主线,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攻方向,全面实施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大安全“两新两大”战略,以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双一流”建设,服务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服务国家和上海高质量发展,努力推进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强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升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三级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及工作方案,抓好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学,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开展理论宣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抓好青年学生理论教育,高质量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强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文科学院及相关智库平台,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各类研讨,提升决策咨询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宣传部、党办、校办、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人文社科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2.高质量召开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成立第十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系统总结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标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站在国家和上海发展大局,进一步思考和谋划学校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为学校事业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组织部、党办、校办、宣传部)
3.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组织全校广大师生原原本本学、前后贯通学、研机析理学,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按照教育部教育强国建设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成立学校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制定《华东理工大学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行动方案》。建立分解落实机制,将任务纳入督查督办。(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等全体部处)
4.深化规划顶层设计。加强学校发展规划研究,做好“十四五”规划落实总结评估工作,高起点谋划“十五五”规划,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和上海高质量发展。做好校区功能优化和布局调整,提升多校区办学水平。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增强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组织部、高教所)
5.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守牢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开展师生思想动态排摸,畅通师生利益诉求表达受理反馈机制,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学校和二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夯实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加强阵地管理,深化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协同应对处置等长效机制,统筹做好线上引导和线下处置工作,推进网络宣传内容规范性建设,持续清朗网络空间,把牢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保密宣教和管理,筑牢保密安全防线。(责任单位:党办、宣传部、校办、教工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人文社科处、保卫处)
6.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召开学校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统筹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制定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围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部署要求,修订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扎实开展相关专项整治。以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新时代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推动校内巡察,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实现巡察整改“回头看”全覆盖。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效,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党办、校办)
7.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履职本领、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加强综合分析,选优配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干部选任工作流程,提高干部选任效率。不断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试行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发挥好高层次人才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育力度,开展新一轮校内年轻干部调研,完善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对优秀年轻干部,适时安排到重要岗位上培养锻炼,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在机关、院系、直属单位间的交流轮岗。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全覆盖。持续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干部内生动力。(责任单位:组织部)
8.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学校和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以“上海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建设为契机,深入实施“党建质量强基工程”,承接上海市2024年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旗舰式”项目——“美好社区先锋行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的培育创建和引领示范工作。实施“党务工作者专项培养计划”,深化“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论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实践”等品牌项目建设,打造“师资化”党务工作者团队。坚持学生党员发展“两个答辩”机制,进一步完善在低年级本科生中发展党员路径。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担任高知识群体入党培养联系人机制,着重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和海外归国留学青年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责任单位:组织部)
9.扎实做好统战群团和离退休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上海市委实施意见,创新党外知识分子思想引领方式方法,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培养,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化民族宗教工作,推进港澳台侨海外统战相关领域工作,编写《基层统战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举办退休干部职工荣休仪式,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持续营造尊师重教文化氛围。组织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银龄计划”、志愿服务等方面发光发热。贯彻落实工会“十八大”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召开华东理工大学第九届教代会暨第十六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改善物理空间,深入推进“教工之家”及“教工小家”建设,持续打造工会“家”文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扎实推动共青团工作深化改革,激发团学组织活力,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深化志愿服务内涵,提升实践育人实效。(责任单位: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
10.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生态新格局。贯彻落实立德树人工程,持续推进新时代铸魂育人工程,强化五育并举,推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建好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落实高校思政课课堂教学提升行动,打造具有上海特点、华理特色的思政课课程体系,不断提升高校立德树人关键课程育人质量。完善“大思政”工作机制,凝聚多元协同育人合力,建立一批优质“大思政课”实践基地,分层开展“青马工程”培训,探索思政工作的“产学研用”模式。推进奖学金评选改革,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探索学生牵头立项学风建设教改项目新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扩展校内外资源,加强美育体系构建。构建“从1到100到N”工作机制,以党建为抓手,立项开展特色党支部活动,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继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工作平台,通过数智赋能转型,构建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与预警一体化系统。实施辅导员“赋能提效”成长计划,促进辅导员队伍高质量发展。深入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学校高质量发展以及优秀师生典型的宣传报道,做大做强正面宣传,持续做好精神文明培育实践创建,启动新一轮(2024-2026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宣传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11.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围绕“两个先行先试”,以落实《上海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年)》为抓手,发挥一流学科的核心和引领作用,做好上海市高峰学科建设,加强国家战略新兴领域、急需学科专业及未来学科布局和建设。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培养成效为导向,推进学科与专业一体化布局,加快急需学科专业设置,建设特色优势专业集群,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全面实施“两新两大”战略,做强、做深、做大“化”字文章,强化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推进新材料、能源动力、化学化工、生物医药、信息装备、社会人文等关键领域发展,打造优势学科群体,积极谋划“低碳能源化工系统与安全”等重大平台建设,在重大项目完成中提升学科建设能力。(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文社科处)
12.持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以培育引领未来发展的卓越人才为目标,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为抓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召开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大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重大工程研究项目,以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培育一批示范性教学组织,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数智化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平台应用实效,强化校院两级质量保障能力。实施生源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调整招生结构和专业规模。组织力量参与“国家精品教材建设行动”。推进现代化工程创新实践中心建设,优化工程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不断完善学生实习实践机制。(责任单位:教务处)
13.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持续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实现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的贯通式培养。实施卓越人才培养专项行动,以“订单式、驻企式”培养模式,高效供给多科性、实战型、能攻克技术难题的卓越工程人才。构建卓越工程师“四共”“四通”联合培养机制,推进校企深度融合,积极筹备申报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及配套教材,形成基础扎实、交叉创新、科研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建立招生指标国家战略牵引的支持机制和改革模式,有的放矢加强重点领域拔尖人才培养。(责任单位:研究生院)
14.提升就业创业工作实效。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引入企业共建创业类课程,开展“项目+团队”重点扶持培育,实施“教师·学生·校友”共创机制,推进“课程·实践·竞赛”一体化建设。推进“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二期项目建设,为成果转化孵化提供实体依托。实施就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毕业生就业引导和指导服务,优化就业布局,持续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保障高质量就业岗位充分供给,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确保毕业生就业持续保持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双创中心、校友与发展联络处、团委)
15.推动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深化继续教育改革,强化转型发展,推进队伍建设、办学机制和管理模式转变,实行完全自主办学,逐步做优做精学历继续教育,做强做大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开发终身教育学习资源,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上海终身学习型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继教学院)
16.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举办教师节庆祝大会,隆重庆祝第40个教师节,强化优秀教师选树宣传,建设系列师德文化特色品牌,持续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深化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进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研究制订教师荣誉体系实施办法,逐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化数字化,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和师德考察,加强教师国情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压实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责任单位:教工部、党办、校办、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科研院、人文社科处、国交处)
17.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落实“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战略工程”,深入实施“汇贤人才”计划,瞄准顶尖水平做好人才引育工作,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师德高尚、国际化、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开展海外引才全球招聘活动,举办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建立引才绿色通道,校院联动整合资源多渠道精准引才。拓宽博士后培养渠道,深化拓宽区域内校企联培力度,加强博士后校院两级管理,推动博士后队伍高质量建设。(责任单位:人事处、国交处)
18.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事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稳妥推进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薪酬体系改革。坚持校为主导、院为主体、科学设岗,探索建立长聘-预聘岗位体系。强化职称结构顶层规划,优化名额分配及任职条件,完善分学科评价机制。坚持薪酬分配同绩效紧密挂钩,不断优化薪酬结构,强化校院两级管理,探索建立规范化的考核激励机制和相应的薪酬调整机制。(责任单位:人事处)
19.提升承接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能力。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召开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落实“高校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战略工程”,重点布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创新群体、基础科学中心等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30重大专项等国家战略科技项目,培育“小而美”的研究方向,力争实现“点上有增长、面上有突破”。认真做好“高校科研能力建设”“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等国家重大专项推进落实工作。积极谋划推进上海市市级重大专项、上海市碳中和基础研究特区、上海市前沿科学研究基地、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和诺奖中心第二阶段建设,打造世界顶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高地。优化健全分领域、分赛道的科技人才和项目校内遴选机制,提升遴选推荐效能。(责任单位:科研院、人文社科处)
20.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平台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服务能级和创新成效。持续深入推进与张江、浦江、临港、苏州等国家实验室的协同创新。重点推进第二批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和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建工作,出台学校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加强“国家流程制造智能调控技术创新中心”“氢能绿色制造与利用集成攻关大平台”“材料生物学与动态化学前沿科学中心”等重点平台的组织管理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重大任务导向的资源分配和激励新体系,创新有组织科研新范式。(责任单位:科研院)
21.深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落实“区域创新合作专项行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推进与大型央企合作,加强新型校企联合研究机构建设,探索“企业出题、校企同答、企业阅卷”的科技创新机制,完善做实“企业特派员”制度。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内涵建设和专业性技术转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知识产权运营成效。深度参与宁夏、安徽高等研究院建设,高质量推进上海电子化学品创新研究院建设,推动西部能源与化工研究院、宁东创新研究院等校外“科研飞地”优化提质。落实《上海市大学科技园改革发展行动方案》,强化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功能,拓展空间和转化渠道,提升转化成效。(责任单位:科研院、商管公司)
22.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加强新文科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产出一批原创性标志性成果,服务治国理政。强化社科领域有组织科研,深入实施《面向2035华东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民营经济研究院建设为基础,积极争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加强具有华理特色的新型智库建设,推动人文社科与理工科、高校与政府、研究与产业的结合,全面提升咨政辅政能力及社会影响力,积极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责任单位:人文社科处、科研院、高教所)
23.赋能产教融合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有效组织技术创新和转移转化,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化工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强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对接,以产教融合平台共建为抓手,推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深化与徐汇区、奉贤区政府联动合作,围绕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人文社科处)
24.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积极落实“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工程”,统筹做好教育“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篇大文章,深入推动双向留学,围绕国际化人才、科研与教育,深化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带一路”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提升我校教育国际影响力,努力打造教育对外开放高地。精准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积极牵头发起和参与高校国际战略联盟,布局国际联合实验室。做好“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基地建设,探索与STEM教育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推进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合作伙伴开展“国际联合多学位”项目、中外合作硕士项目、短期研学项目,吸引更多境外优质生源来校接受学历教育。举办国际暑期学校,积极承接美国、欧洲青少年来华交流项目,增进中美、中欧青少年人文交流。进一步推进法国精英教育理念的内涵建设,提升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生源质量,做好接受法国工程师职衔委员会(CTI)认证准备工作,创新校企合作培养机制。举办孔子学院成立5周年庆祝活动。(责任单位:国交处、国教学院、国卓学院)
25.提高财务服务能力。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落实部门预算一体化,逐步扩大定额预算管理范围,深化二级学院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学院经费统筹力度。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改进专项绩效评价机制,加强上级财政专项管理。强化财会监督,加强对校级常规专项等重点领域的会计稽核。加强数字财务大厅建设,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财务处)
26.优化内控管理机制。优化审计和采招等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防范应对风险能力,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内部治理水平。配合完成教育部对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整改工作。强化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建设工程内部控制、造价、招标、付款等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绩效。加强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管理,建立履约验收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履约评价,防范全过程风险。(责任单位:审计处、采招中心)
27.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做好徐汇校区确权补证工作。进一步推进各类用房调整,提升房屋资源管理能效。稳妥有序推进校办产业划转收尾工作,完善所属企业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责任单位:财务处(国资办)、后保处、实装处、商管公司)
28.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修订完善《华东理工大学章程》,建立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校院两级制度体系,推进科学办学、民主办学、依法办学,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院为实体”综合改革的有效路径,激发学院办学内生动力和积极性。优化奉贤校区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校区治理效能。(责任单位:校办、党办、发展规划处、高教所)
29.筑牢平安校园屏障。以更加安全、健康、节能、环保为目标,深入开展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改造。继续开展实验室气路建设,提升用气风险管理水平。开展奉贤校区安消联动一期建设,实行两校区视频监控统一管理,提升校园安全智能化水平。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反诈骗能力。加强食品安全、行车安全、消防安全巡查和监管,优化防台防汛、防寒抗冻等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体系和保障队伍,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单位:实装处(安全办)、保卫处、后保处)
30.提升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服务能级。继续定点帮扶云南省寻甸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探索高校服务中西部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做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联合研究生院和微专业建设工作,与大理大学续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陇东学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聚焦机制保障、师资选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校办)
31.扎实推进校园基本建设。实施校园空间规划建设专项行动,科学编制重大项目库,系统性、分阶段做好校园基础设施改善。结合学校发展实际,一体统筹谋划建设集约、高效的学生宿舍和科研综合体。完成先进材料大楼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完成科辅一楼改造项目,启动部分实验楼宇等改造修缮项目,实现科研实验空间增容。启动部分学生食堂、活动场所功能性改造和安全性修缮,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启动奉贤校区生物医药实验中心和研究生公寓建设,做好校史馆(博物馆)筹建前期准备工作,夯实未来发展基础。(责任单位:基建处、实装处、后保处、档案馆)
32.全面提升条件保障能力。继续实施“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双优工程建设和“双降双增”管理改革攻坚行动,提供高质量后勤服务保障。做好徐汇校区商业布局建设和品牌服务引入,提升餐饮商业环境和品质。继续优化以学院为单位的学生住宿管理模式。积极创建全国节水型高校,健全水电能源管理制度,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打造应急救护实训基地,做好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后保处)
33.聚力教育数字化赋能增效。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工程”,加快推进学校教育数字化。坚持应用为导向,推动学校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化数字化创新实践应用。完善多层次信息化学习平台建设,构建数智驱动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打造本研一体化的数治应用标杆案例。推进网络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建设智能、敏捷、安全的“新基建”融合信息基础设施,提升网络供给与保障水平。实施“3+1+1”图书馆服务技术赋能计划。推动档案事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信息办、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档案馆、图书馆、继教学院)
34.推动“三会”融合聚力。进一步加强校友组织建设和行业校友会工作,成立新能源行业校友会,凝聚校友资源,打造校友-学校高质量发展命运共同体。认真做好校理事会、基金会换届各项筹备工作,促进校友会、理事会、基金会融合聚力,联动发展。(责任单位:校友与发展联络处)